“只要不赶我走就行。”羚秀大喜,却又马上疑惑地轻声问道:“但虎大哥你真的不要玩玩我吗?男人们见了我,没一个不是急着要剥光我的衣服压上身来的。”
高歌目光一痛,轻声道:“我不一样,我只想和你说说话,你可愿意?”
“当然愿意了!”羚秀双眼发亮,一时雀跃,但一见高歌正看着自己,马上又怯怯地低下了头咬着嘴唇轻声道:“其实我很怕服侍男人,每次……都很痛!”
“这些禽兽,这个禽兽的世界!”高歌一时无语。
高歌让羚秀在椅子上坐下,便细细问起她的身世。
羚秀终是孩子心性,见高歌一改之前凶神恶煞般的样子,变得越来越亲切,慢慢便不再紧张,也敢抬头看着高歌了,她有问必答,口齿居然异常的伶俐。
与许多出生在妓院里的孩子一样,羚秀自小只知其母,不知有父。
而她的母亲,也在她六岁时因即将临盆还被逼接客,以饷有特殊癖好的客人,从而血崩致死,婴儿也没存活下来,那是个男孩。
从此,羚秀便成为了一个孤儿,在妓寮中慢慢长大。
她的天地,只有媚春院,这便是她所有人生经验的来源。
“虎大哥,你说你来自蛮境,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?听龟奴们说,蛮境可是个可怕极了,野蛮极了的蛮荒之地呢。”羚秀扑闪着大眼睛,好奇地轻声问道。
“怎么会呢!”高歌摆摆手,“蛮境是我们所有蛮族人的故乡,是真正适合我们蛮族人生活的地方。在蛮境中虽然也充满纷争,但却是我们蛮族人自由的天地。”
高歌现在很自然地便以一名蛮族人自居了。
“什么是自——由?”羚秀歪着头,微有些疑惑的样子。
“自由,是世间最宝贵的东西之一。自由就是能追求自己真正向往的东西,真正热爱的生活。”高歌的语气中充满了热切,现在的他对自由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,因为,现在的他也已失去了自由。
“那!”羚秀的眼睛一亮,“在蛮境之中,也有自由的羚族吗?”
“当然!”高歌提高了声音,“在蛮境中的稀树大草原,就生活着你们的族群,他们在冬天退入森林,入春则进入草原,他们最喜欢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纵情奔跑,个个是长跑能手。”
“一望无际,那是种什么感觉?!”羚秀似问似叹。
“你就是跑上三天三夜,也跑不到草原的边,地平线永远在遥不可及的远方,就是这种感觉。”高歌慨然道。
“我好像能想像出这种感觉来了,唉呀,好想在这样的草原上跑一跑啊!”羚秀闭上眼,一脸向往的表情,两只脚尖在地上轻快地轻点着。
“呵呵,这是你的本能,你们羚族本来就是一个喜欢奔跑的民族。”高歌笑笑。
“还有什么?好想多知道一些族人们的生活!”羚秀急切地问。
“你们羚族是一个快乐的民族,每年三月,当雨季来临,草原上长出第一茬青草时,便到了你们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——新草节。”高歌娓娓道来。
“新草节?难道我的族人们吃草吗?”羚秀好奇地问。
“当然不是,草原返绿就能使一切恢复生机,为羚族人带来所需要的一切。动物们将会回来,甜美的浆果将会悄悄生长,狩猎和采集都将会有丰富的收获。所以,新草节是你们族人向上苍表达谢意的节日呢。”高歌解释道。
“那男人们是怎么找女人的呢?”羚秀忽然吃吃地笑着问,见多了男女之事,她对这个话题最感兴趣。
“每年的五月,当草原上缀满各色的野花,进入最繁盛的花季时,便是你们羚族人青年男女谈情说爱的花事节了。”高歌情不自禁地微笑。
“怎么谈法?男人要给女人钱吗?”羚秀歪着头问。
“不关钱的事,只要双方互相喜欢便可以谈情说爱。”高歌说这句话时,特别认真。
“谈情说爱?爱是要靠做的,怎么谈?怎么说?”羚秀眨巴着大眼睛问。
“真正的爱都是要先靠谈的,双方要互相了解,充分地交流,那才知道对方是不是值得自己爱。花事节要持续三天,青年男女们聚集在一起,弹起角弦琴,敲起单扁鼓,唱啊跳啊!如果哪一对青年男女相互都看上了对方,他们便会悄悄离开大部队。羚族姑娘会在草原上欢笑着奔跑,而羚族小伙子则手拿用鲜花编织而成的花环紧追不放。如果追上了心仪的姑娘,将花环抛出并准确套中她的脑袋,那就代表着他已经得到了这位姑娘芳心。”
这些蛮族掌故,也是高歌从多种途径得来的知识。
“哇!好有趣!这种感觉很……很……”羚秀轻轻皱起眉头,似乎苦恼于找不到适当的词。
“很浪漫!”高歌一笑,说道。
“对,对!真的好浪漫喔!”羚秀抿嘴直笑,大大的眼睛亮得惊人。
二人相对而坐,一直聊到深夜,高歌说得越来越兴奋,羚秀听得越来越入神。